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3-027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
时)会议于2013年1月7日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沟通与反馈,公司对于2013年1月8日披露的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于2013年
4月3日发布了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其中主要内容如下:
一、《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中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
件部分做如下补充:“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行权、解锁条件的各项财务指标必须
经过审计确认。如果未经审计确认,必须经审计确认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之后方可
行权/解锁。”
二、对《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业绩考核指标做如下调整:
修改前: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行权期/解锁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
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锁
条件。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第一个行权/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
解锁期 水平且不得为负;以2012年业绩为基数,2013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300% ;
以2012年业绩为基数,2013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0%;
第二个行权/ 以2012年业绩为基数,2014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00%;
解锁期 以2012年业绩为基数,2014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200%;
第三个行权/ 以2012年业绩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00%
期解锁 以2012年业绩为基数,2015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300%;
预留部分的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第一个行权/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
解锁期 水平且不得为负;以2012年业绩为基数,2013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300% ;
以2012年业绩为基数,2013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0%;
第二个行权/ 以2012年业绩为基数,2014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00%;
解锁期 以2012年业绩为基数,2014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200%;
第三个行权/ 以2012年业绩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00%
期解锁 以2012年业绩为基数,2015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300%;
以上“净利润”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如果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
净资产不计入当年净资产增加额的计算。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若行权上一年度考核
不合格,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期权的可行权额度不可行权,作废处理。
修改后: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行权期/解锁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
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锁
条件。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第一个行权/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
解锁期 水平且不得为负;
2013年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201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
第二个行权/ 2014年净利润不低于5200万;201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解锁期
第三个行权/ 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6800万;201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1亿元。
期解锁
预留部分的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第一个行权/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
解锁期 水平且不得为负;
2013年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201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
第二个行权/ 2014年净利润不低于5200万;201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解锁期
第三个行权/ 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6800万;201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1亿元。
期解锁
以上“净利润”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如果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
净资产不计入当年净资产增加额的计算。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若行权上一年度考核
不合格,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期权的可行权额度不可行权,作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