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3-071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出售飞机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拟对外出售飞机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公司拟对外出售1架飞机。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公司已同全部交易方就KA-32旋翼直升机的出售签署相关协议,合同总金额为10,500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出售飞机资产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为完成本交易,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全权处理与本交易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的签署、补充、修订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接收证书、产权转移证书以及补充协议等。
本次出售飞机交易无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2MA4KTG0Q7G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胡建军
成立日期 2017-04-18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8号金银湖大厦(金银湖
注册地址
199+)26、27层
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
券投资业务;接收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
经营范围
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经银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3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28,764.31 117,023.31
净资产 401,081.98 392,997.93
总资产 1,940,611.26 1,873,326.38
(3)信用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0648600346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胡波
成立日期 2013-04-08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示范区顺义园空港东区兆丰一街20号
载客类:通用航空包机飞行;载人类:石油服务,直升机引
航,航空医疗救护,航空护林,空中游览;其他类:城市消防,
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
飞行,空中巡查,电力作业,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
气象探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喷洒(撒)、航空摄影、空中
拍照、表演飞行;维修航空器/机体(以维修许可证许可维
修项目为准);航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
的项目)、代理进出口;航空服务技能培训(不得面向全国
经营范围
招生);销售民用航空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载客类:通用航空包机飞行;载人类:石
油服务,直升机引航,航空医疗救护,航空护林,空中游览;
其他类:城市消防,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航空探矿,航空摄
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空中巡查,电力作业,空中拍照,空
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喷洒(撒)、
航空摄影、空中拍照、表演飞行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3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5,431.35 27,894.67
净资产 16,116.14 15,898.60
总资产 61,435.71 56,284.72
(3)信用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签署的协议涉及出售 1 架飞机,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 生产序列号 类别
KA-32 B-70RS 旋翼直升机
2、权属状况说明
上述飞机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
3、定价策略
本次交易拟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经各方友好协商,交易总金额为 10,500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买受人: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供货人:德清成翼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承租人: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结合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物的选定,买受人购入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经与供货人、承租人充分协商,订立本供货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和购买目的
1.1 本合同项下标的物(或称“租赁物”)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标的物清单》。
1.2 买受人签署本合同以及购买标的物的唯一目的是基于编号为
HTJZ-A(HT)-2023159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项下租赁交易目的,买受人根据承租人对标的物和供货人的自行选择和确认,从供货人处购买标的物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
第二条 标的物的交付及风险转移
2.1 标的物交付方式:供货人直接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直接从供货
人处接收标的物,买受人不对标的物的交付和接收承担任何责任或风险。承租人应当在接收到供货人交付的标的物后向买受人出具《租赁物接收证书》。
2.2 标的物交付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2.3 标的物交付地点:【四川省金川县或承租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2.4 标的物交付、验收标准:供货人交付的标的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民用航空设备验收及供货技术规范,并应附有相应的技术资料、出厂试验记录、合格证书以及其他必须的证明文件等。
承租人应在供货人交付后3日内直接与供货人对标的物进行验收,供货人应配合承租人完成验收程序,包括:(1)按单机档案清单逐项接收各文件,确认各文件、档案和记录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追朔性;(2)按照寿命件清单检查装机件的符合性;(3)检查所执行的适航指令、服务通报、信件和电传记录;(4)检查航空器的总体状况,重点检查航空器的机体结构的完好性,重要部件安装及航空仪表设备工作正常;(5)进行地面开车及试飞,对数据记录进行逐一检查,确认符合维修手册技术要求。承租人应将验收结果告知买受人,买受人对验收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标的物运输方式:由供货人办理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
2.6 标的物风险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自标的物交付承租人之时起由供货人转移至承租人承担。任何情况下,买受人不承担标的物交付风险、毁损或灭失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2.7 标的物瑕疵和索赔:若供货人未按约定交付全部或者部分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或缺陷等,该等情形视为标的物未交付,供货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重新提供、补充提供标的物或者采取承租人认可的其他补救方式,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货人承担。供货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买受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应自行直接向供货人索赔和请求,供货人应处理承租人的索赔和请求。
第三条 标的物购买价款的支付
3.1 各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标的物购买价款为人民币【105,000,000.00】元(大写:壹亿零伍佰万元整)(以下简称“购买价款”),购买价款包括配套的主减速器翻修1次、伺服新件1台、伺服2年期延寿1台等费用、运输费、安装费、
知识产权使用费、关税(如有)、增值税等所有款项。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