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3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富科技”)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大富重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富重工”)以3,112.03万元的价格向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富配天投资”)出售部分资产。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尚传、童恩东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628.71万元,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32B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尚传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报);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创
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目前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和股权管理。
大富配天投资持有公司51.0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
(1)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大富重工拥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7,801.87平方米。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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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m
1 房地权蚌自字第025097号 包装材料车间(8#车间) 钢-钢混 9,267.29
2 房地权蚌自字第025098号 成品库(9#车间) 钢-钢混 9,267.29
3 房地权蚌自字第025099号 专用车组装车间(7#车间) 钢-钢混 9,267.29
合计 27,801.87
(2)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222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5月31日止,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3,112.03万元。
2、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年6月26日,大富重工与大富配天投资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5年6月26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112.03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5月31日。
经双方协商并一致确认,该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按资产评估值计算,为3,112.03万元。
2、大富配天投资应于2015年6月30日之前将上述转让价款支付给大富重工。
五、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出售的厂房目前尚处于闲置状态,本次交易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司的现金流,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2、本次交易完成后,扣除各项成本后,预计可产生约1,120.50万元的收益,最终数据将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秉恒、耿建新出具了事前认可确认函,同意将有关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资产转让协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