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 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
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 7.10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方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
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及实施情况
(1)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未实施回购股份。
(2)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事项完成的情况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7.7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最高成交价为 7.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8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7,988,471.84 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本次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回购。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回购发生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 257.76 万股全部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2,751,969 8.15% 92,751,969 8.1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44,845,116 91.85% 1,042,267,516 91.83%
总股本 1,137,597,085 100% 1,135,019,485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系以 2024 年 10 月 31 日数据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
响,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做出安排并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