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供应,缩短银行授信审批时间,便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根据公司 2021 年经营目标测算,公司、公司子公司拟向单个银行申请授信不超过 5 亿元,集团授信总额不超过 45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含代付)、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和买方承保额度、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担保、衍生额度、业务合作等。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NexgoInc.、嘉联支付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
上述额度共计 45 亿元,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
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总经理办理在此额度内的银行授信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单个银行超出以上额度的授信事项及累计超出集团授信总额的授信事项需重新按照涉及金额履行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涉及担保的授信事项按照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年度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年度担保的议案》执行,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在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