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9-06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新国JLC4,期权代码:036287。
2、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4名,可自主行权的股票期权共5,219,795份,行权价格为14.833元/份。
3、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2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2019年5月11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止。
4、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票仍具备上市条件。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3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5,219,795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833元/份。
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权简称及期权代码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新国JLC4,期权代码:036287。
二、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4名,可自主行权的股票期权共5,219,795份,行权价格为14.833元/份。若在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三、行权期限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2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2019年5月11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止。
四、可行权日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激励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三)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四)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五、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估值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公司选择布莱克-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即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已有的期权估值产生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按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授权日的公允价值,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计提相关成本费用。因此,实施激励计划将会影响公司未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可行权期权5,219,795份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会增加 77,425,219.24元,其中:总股本增加5,219,795股,计5,219,795元,资本公积增加72,205,424.24元。综上,本期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并假定在2018年5月份行权以2018年相关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将减少2018年
基本每股收益0.003元,增加期末每股净资产0.11元,整体影响较小。
六、其他说明
(一)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选定承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的技术规范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对于自主行权业务的操作要求。
(二)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