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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9 深市 泰胜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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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胜风能: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暨部分监事变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7

泰胜风能: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暨部分监事变更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2-045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暨部分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监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相关决议,曾伟女士、廖子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周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请参阅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3)。上述监事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未兼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本次换届完成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张传铭先生、王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张传铭先生、王琛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监事会对张传铭先生、王琛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6 月 7 日

附件 1: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曾伟,女,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曾任荷兰泰潘集团荷兰总部集团财务经理,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22 年 5 月至今任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

    截至目前,曾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会副主席,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廖子华,男,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
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准保荐代表人。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投资总监。2022 年 2 月至今任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中咨产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凯阳新能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达博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廖子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监事,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周奕,女,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
金阳腈纶厂原动科团支部书记、团委委员,上海石化桠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总经办调研秘书、监察室成员、合同审计等,上海邦凯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人事后勤负责人,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党支部副书记。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兼任山阳镇高端智能装备产业集群党委书记、山阳镇制造行业集群活动型委员会书记和山阳镇总工会兼职副主席。

    截至目前,周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上述 3 位监事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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