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五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张福林 柳志成 黄京明
邹 涛 夏权光 张锦楠
林 俊 葛其泉 金之俭
李苒洲 温从军
全体监事签名:
周 奕 张传铭 王 琛
公司除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周 趣 赵建民 郭文辉
陈 杰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7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8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8
二、本次发行概要......8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8
(二)发行方式 ......8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9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9
(五)发行数量 ......9
(六)限售期......9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0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10
(九)上市地点 ......10
(十)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10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0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0
(二)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 11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12
(四)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及私募备案情况的说明......13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15
(六)关于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行为或减持计划的承诺...... 17
四、本次发行 相关 机构情 况 ...... ...... ...... 17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7
(二)发行人律师 ......18
(三)审计机构 ......18
(四)验资机构 ......18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0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21
二、本次发行 对公 司的影 响 ...... ...... ...... 22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22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22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22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22
(五)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23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23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7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27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合规性的说明......27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8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29
保荐机构(主 承销 商)声 明 ...... ...... ...... 30
保荐机构(主 承销 商)声 明 ...... ...... ...... 31
发行人律师声明......32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3
第六节 备查文件......36
一、备查文件......36
二、查阅地点......36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泰胜风能/公司/上市公 指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司/发行人 股票代码:300129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 指 股票的行为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保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凯得投控 指 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开发区控股 指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发区管委会 指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团队 指 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锦楠、张福林组成的一致行动
人团队
穗恒运A 指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穗开电业 指 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指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
认购协议》 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指 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
转让协议》 指 张福林、张舒啸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张福林、张舒啸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柳志成、黄京
本次协议转让 指 明、张锦楠、张福林及股东张舒啸向凯得投控转让泰胜风能
36,033,927股(占泰胜风能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011%)股
份的行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根据《创业板
定价基准日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
股东大会 指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制定并不时修订的《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16 日,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凯得投控关于投资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的请示》,同意凯得投控通过协议受让与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取得公司的控股权。
3、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
4、2022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1 年 12 月 29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