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719,153,2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泰胜风能 股票代码 30012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杰 陈一瑶
办公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1988 号 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1988 号
传真 021-57243692 021-57243692
电话 021-57243692 021-57243692
电子信箱 chenjie@shtsp.com chenyiyao@shtsp.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及各类海洋工程设备
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陆上风电塔架和海上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升压站平台及相关辅件、零件,是陆上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主要部件之一,主要起支撑作用;海洋工程设备业务方面,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海洋工程平台相关辅件、零件以及用于海洋工程的各类钢结构件,相关产品作用涵盖海洋工程的各个方面,视具体订单而有所不同。上述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报告期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收入确认项目数量、应收款回款、人民币汇率波动等。
2、公司风电场开发、运营等业务,目前对公司影响较小,未认定为主要业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主要行业情况
1、国内风电行业总体情况
2020年为陆上风电补贴转折年,根据中电联的数据,全国新增风电并网容量达7167万千瓦(71.67GW),截至2020年底累计风电并网容量达到2.82亿千瓦(282GW)。2020年风电行业建设积极性旺盛,风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我国能源结构也在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不断增长。根据中电联的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风电发电量46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占总发电量的6.12%。
根据2019年5月21日发布的《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对于陆上风电:1) 2019年、2020年核准,且在2021年底前并网的风电项目招标指导价进一步下降;2) 2018年底前核准,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不再享受补贴;2019、2020年核准,2021年底前未完成并网的,不再享受补贴;3) 2021年起,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行平价。
在完善风电上网指导价格的同时,国家积极出台引导政策,推进风电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引导产业逐渐走向市场化,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市场竞争力。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国家通过优先保障消纳、引导绿证交易等鼓励手段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对2019年新增的集中式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以合理的参考评分标准来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并支持电力市场化交易。2020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明确2020年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19号文要求,积极组织、优先推进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建设,项目信息报国家能源局并抄送所在地派出机构,国家能源局及时统计并适时公布。
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提出通过合理确定新增项目、绿色交易等手段完善现行补贴方式,同时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优化补贴兑付流程。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的通知,提出在可再生能源的规划统筹、并网消纳、价格机制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和政策调整,并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作为我国首部《能源法》,其将可再生能源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
2020年,我国对外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更有雄心的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1200GW)以上。为应对气候变化目标,能源结构转型是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等。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提出了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构建多元化电力供应格局、统筹推进电网建设、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也体现了我国进行能源转型发展的决心。
为完成碳达峰目标,2021年2月8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提出全国统一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将从2021年28.7%上升到2030年的40%,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从2021年的12.7%上升至2030年的25.9%;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2月26日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省需要新建光伏风电总量的计算方法,同时对消纳的保障机制、存量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指引。202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2021年光伏、风电等上网电价进行了规定,新建项目的电价将分为保障性并网规模以内的项目和市场化并网规模部分的项目,以保障性小时数作为分界点,分别执行不同的电价模式。
2021年,风电逐渐迈入市场化发展的道路,同时随着风机大型化、风电安装和运维的技术创新、风电投资风险的降低,风电成本将进一步下降,IRENA 预测,到2030年,陆上风电成本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25%,海上风电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55%。在这样的趋势下,虽然制造业降成本的压力不容忽视,但是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也带来风电市场空间不断扩大的动力。平价项目得到政策支持后也在逐渐形成相当的规模。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对风电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持乐观的态度。虽然国内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竞争十分激烈,并在短期内收到了下游传导的巨大降本压力,但公司会通过不断完善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产业升级、灵活调整市场竞争策略,继续保持在国内风电塔架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2、国内海上风电行业情况
我国海上风电正在迎来加速发展的时期。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近海风能可供开发资源非常丰富;海上风电更加靠近电力负荷中心,很少受消纳能力的制约。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2020年中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306万千瓦(3.06GW),同比增长22.74%。截至2020年底,海上风电累计装机达到939万千瓦(9.39GW)。
根据2019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2018年底以前核准,2021年底前完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指导价为0.85元/kWh;2019年核准指导价为0.80元/kWh;2020核准指导价为0.75元/kWh;2022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可以看出,海上风电同样呈现出市场化进程加速的趋势,同时预计在2021年国家补贴退坡的时间节点形成一轮抢装。
与此同时,由于技术的发展,例如引入更加大型化的海上风机、优化风机和基础部分的设计,加上资金成本的降低,海上风电的度电成本也一直在下降,根据BloombergNEF的测算,海上风电的全球平均度电成本已经从2012年至今下降67.5%至2020年的约84美元/MWh(约0.58人民币/KWh),到2025年预计海上风电平均度电成本可达到58美元/MWh(约0.40人民币/KWh)(数据来源:GWEC)。中国海上风电虽然处于发展期,目前度电成本约为0.64人民币/KWh(数据来源:国网能源研究院),相比煤炭标杆电价0.39-0.45人民币/KWh仍需30%以上的降本空间,但是随着配套产业的成熟和技术的革新,加
上沿海省份的政策决心和陆上风电降本路程的经验,中国海上风电度电成本的下降,甚至实现平价上网,是可以预见的。
随着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日益优化,海上风电电价政策逐步明朗,海上风电技术不断成熟,建设成本不断降低,配套产业逐渐成熟,我国海上风电正在进入加速发展的时期。各级政府也对海上风电的发展大力支持。比如,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领跑示范,到2025年,江苏省风电新增约1100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新增约800万千瓦(8GW),而江苏省发改委在2021年发布的海上风电规划装机达12GW;浙江省“十四五”风电规划提出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30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5GW);广东省出台《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加快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争取2025年前海上风电项目实现平价上网,到2025年底累计投产海上风电约1500万千瓦(15GW),同时广东省能源局下发的《关于促进我省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及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2022年海上风电中央补贴取消后,广东地方的海上风电补贴标准。据IEA 预测,基于现有的能源政策,中国到2025年海上风电将超越英国,2030年后,由于海上风电的平价化,更是将以平均每年6GW速度稳定增长;2019到2040年这20年间,中国海上风电年平均投资额将达到90亿美元。据GWEC预测,未来十年全球海上风电市场预计新增装机容量205GW,预计到2025年海上风电装机总量将占风电装机总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