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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1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18-068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富国平先生、杨小蔚女士的《告知函》,为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拟筹划股权转让及投票权委托事项,如合作成功,该事项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现将该事项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富国平先生直接持有锦富技术股份105,09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9%;杨小蔚女士持有锦富技术股份70,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9%。富国平先生及杨小蔚女士合计持有锦富技术股份175,74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8%。

    富国平先生及杨小蔚女士拟分三年转让合计持有的公司175,743,200股股份给肖鹏先生或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其中本次转让58,581,066股股份,2019年6月30 日前和2020 年6月30日前各转让 58,581,067股股份;另外,后两年转让的117,162,134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委托给肖鹏先生行使。

    双方将对本次收购的具体细节做进一步协商,并在后续正式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约定。双方同意在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之前或同时,富国平先生将其持有的上海瑞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提案权委托给肖鹏先生行使,同时富国平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解除协议。

    本次交易无需相关部门审批。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肖鹏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肖先生曾任职日本东阳纺上海分公司销售课长、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现任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受让方肖鹏先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未担任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转让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股份转让所涉标的股票的转让价格暂定为7.02元/股,支付方式为现金

支付。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的资金来源为:(1)受让方的自有资金;(2)受让方通过卖方信贷(富国平通过有偿借贷)及其他合法合规的借贷方式所筹集的资金。

鉴于本次筹划的股权转让事项分阶段履行,因此受让方有较充足的时间完成所需资金的筹集。

    四、转让股票的安排

    截止2018年5月31日,股份出让方富国平先生及杨小蔚女士名下尚未质押

的股份数为41,380,200股。出让方拟于不超过7个交易日的期限内,通过解除质

押的方式确保本次拟转让标的股票中未被质押的无限售流通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本总数的5%。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自肖鹏先生于2017年3月加入锦富技术以来,公司在团队建设、精细化管理、新业务开拓及经营业绩改善等方面都出现了可喜的变化。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考察,富国平先生及杨小蔚女士认为肖鹏先生及其团队具备带领公司达成公司新的发展战略规划目标的能力,值得托付。

    因此,富国平先生及杨小蔚女士将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转让给肖鹏先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锦富技术,证券代码:300128)自2018年6月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预计将在10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权转让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