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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18-029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锦富技术,股票代码:300128)自2018年2月2日(星期五)下午13:00起停牌,并于2018年2月9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和《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商讨和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23日(星期五)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发布的《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由于公司未能在原计划停牌期间内完成相关工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发布的《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发布了《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于2018年3月16日发布了《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了《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于2018年3月30日发布了《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公告了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2018年4月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和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2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如下: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一) 标的资产情况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为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擎科技”或“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离型纸、离型膜、保护膜以及UV光固化胶膜业务,属于电子功能性材料行业。方友、黄娟丽夫妇为弘擎科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交易金额需要根据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情况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方友,男,出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黄娟丽,女,出生于197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 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属于电子功能性材料行业,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电气、3C产业、

模切行业、医药、标识标牌,汽车零配件及内饰,装潢建筑行业和电子通讯等各领域。受益于下游消费电子、汽车等行业的增长,电子功能性材料行业发展空间较大。

(三) 交易背景及目的

    弘擎科技主要从事离型纸、离型膜、保护膜及胶带等材料的加工、生产及销售,下游客户主要分布于消费电子领域及模切领域,未来随着公司新推出UV胶带产品市场的不断开拓,弘擎科技拟进入汽车零部件领域。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光学光电子元器件制造(液晶显示模组及光电显示器薄膜及电子功能器件)、精密模切设备制造、汽车等零配件(隔热减震类制品)制造等。一方面,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位于标的公司产业链下游,为标的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另一方面,标的公司的产品与上市公司产品具有相类似的客户群体,能够在客户方面产生很好的协同效应。

    因此,本次收购将使得双方在业务、客户、财务等方面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是公司在产业链拓展领域的重要举措,对于丰富和优化上市公司产品结构,增加上市公司技术储备具有重要意义。

(四) 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仍在商谈中,尚未最终确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 与交易对方沟通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达成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具体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沟通和协商。

(六) 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重组分别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参与工作。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具体交易方案正在协商和沟通中。

(七) 本次重组的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在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无需经有关部门事前审批。

二、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及停牌时间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2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

    为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三、后续工作安排、预计复牌时间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公司承诺在2018年5月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预计逾期未能在停牌后3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

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等相关事项,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3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同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