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百草路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银河磁体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4,1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2010年9 月20 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61,573,180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戴炎、吴志坚、张燕、何金洲承诺:本人自
银河磁体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银河磁体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在本人担任银河磁体董事或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银河磁体股份数的25%。自本人
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银
河磁体的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银河集团承诺:本公司自银河磁体公司股
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
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银河磁体回购本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唐步云先生担任银河磁体董
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本公司所持有银河磁体股份数的25%。自唐
步云先生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银河
磁体的股份。
公司董事唐步云和董事会秘书左刚承诺:本人自银银河磁体 招股说明书
1-1-2
河磁体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银
河磁体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在本人担任银河磁体董事或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银河磁体股份数的25%。自本人离任
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银河磁
体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 年8 月22 日银河磁体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银河磁体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以下事
项及风险。
一、公司股东戴炎、吴志坚、张燕和何金洲承诺:本人自银河磁体公司股
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银河磁
体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在本
人担任银河磁体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银河磁体股份数的25%。自本人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
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银河磁体的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银河集团承诺:本公司自银河磁体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银河磁体回购本公司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唐步
云先生担任银河磁体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本公司所持有银河磁体股份数的25%。自唐步云先生离任上述职务后
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银河磁体的股份。
公司董事唐步云和董事会秘书左刚承诺:本人自银河磁体公司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银河磁体回购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在本人担任银河
磁体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有银河磁体股份数的25%。自本人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银河磁体的股份。
二、根据公司2010 年5 月23 日召开的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得以
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银河磁体 招股说明书
1-1-5
板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境外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2007 年至2010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中出口比例分
别为91.51%、90.51%、93.24%和91.27%。在出口客户中,日本、韩国和欧美的
客户占了大部分,均为全球知名微电机生产供应商,包括NIDEC(日本电产)、
SONY(索尼)、JVC、LG、PANASONIC(松下)、SAMSUNG(三星)、MOATECH CO.,
LTD(韩国东马公司)等。如果这些客户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国家政治环境、经济
景气度、对华贸易政策、关税及非关税壁垒等因素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产品出
口带来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单一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以快淬工艺制备的钕铁硼永磁微晶粉末,其专利为
美国麦格昆磁公司(MQI)独家垄断拥有,专利覆盖范围主要为日本、美国和欧
洲地区,即凡是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生产、销售的粘结钕铁硼磁体所用的原材料磁
粉必须为MQ 磁粉。目前粘结钕铁硼磁体行业的主要消费客户均在专利覆盖地
区。
由于MQI 公司专利保护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全部采用MQ 磁粉。
在专利全部到期之前,MQI 作为该磁粉的全球独家垄断生产销售商长期保持原
料磁粉的高垄断价位,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业的快速发展,限制了公司产品成本
的下降,造成了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单一的风险。
(三)MQ 磁粉专利到期日延长的风险
虽然MQ 磁粉专利将于2014 年到期,但MQI 公司如果采取延长专利有效
期等其他方法,可能导致MQI 公司继续通过专利保护,维持磁粉原料的高垄断
价格,将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质量标准和认证的风险
公司产品必须符合国外客户严格的质量、技术和环保安全标准,取得其供应
商资质认定。公司已通过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O/TS 16949:2002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了瑞士SGS United Kingdom Ltd颁发的证书;公司产品
完全符合欧洲的RoHS环保标准,而且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自2003年起取得环保要
求更高的SONY(索尼)公司的绿色伙伴(GREEN PARTNER)认证。经过银河磁体 招股说明书
1-1-6
公司长期的努力,已取得多家国际著名的微电机生产商极其严格的“合格供应商”
资质。
但是如果国外客户的质量、技术和环保安全认证标准发生变化,而公司未能
及时予以应对,将给公司产品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五)技术开发风险
粘结钕铁硼磁体制造行业已成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主要客户均要求磁体生产
厂家具有大规模、快速的设计和开发能力,尽可能缩短新产品的开发周期,因此
技术开发能力在行业竞争中占据重要地位。目前公司虽具有较强的产品技术开发
能力,但随着磁体应用领域的不断延伸、需要不断进行新产品的开发,若公司的
新产品设计和开发能力不能够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就不能够在行业中保持竞争
优势。
(六)无实际控制人的相关风险
1、控制权风险
公司单个股东控制的股份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50%,均无法决定董事会多数
席位,公司的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系由全体股东充分讨论后确定,无任何
一方能够决定和作出实质影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所有股东已经作出承诺,
在本次成功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银河磁体回购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但是由于公司无实
际控制人,上市后公司控制权仍存在发生变动的风险。
2、决策效率的风险
由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决定了公司所有重大行为必须民主决
策,由全体股东充分讨论后确定,避免了因单个股东控制引起决策失误而导致公
司出现重大损失的可能性,但可能存在决策效率被延缓的风险。
(七)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和政府补助减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及出口企业,按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企业所
得税率15%的优惠税率和增值税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