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致同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事务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事务所辽宁分所(以下简称“辽宁分所”)具体承办。辽宁分所于 2012 年成立,负责人为李宜,已取得辽宁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
号:110101562114)。辽宁分所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 35 号 14 层 H
号。辽宁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事务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196 名;截至 2019 年末有
1,192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宜,注册会计师,199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十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李宜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雪,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三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姜雪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业务信息
致同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42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2.57 亿元。对上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185 家,收费总额 2.57 亿元,上市公
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致同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李宜(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30 年,姜雪(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9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李洋担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事务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六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 2014 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宜以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雪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上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致同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综上,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较好的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0 年度审计费用。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