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1-099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种归属价
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605人;
2、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9,151,87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489%。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9.9折股票的归属)》: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种归属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 99%)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
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分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根据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0 月 28 日,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621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265.6 万股,占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8989%。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分别为 38.42 元/股(公平市场价格的 70%)、54.34 元/股(公平市场价格的 99%)。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72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归属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0 年-2023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2、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2、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5%;
2、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四个归属期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0%;
2、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5%。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制定的《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六个等级。具体如下:
等级 标准系数
A
B+ K=1
B
B- k=0.8
C
K=0
D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均进行了调整。第二种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99%)由54.34元/股调整为35.99元/股,对应的授予数量由2,488.40万股调整为3,732.60万股。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6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中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621人调整为605人,第二种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99%)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32.60万股调整为3,660.75万股,作废71.85万股。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0年9月24日起至2020年10月4日止。公示期内,1名激励对象因不符合公司第五期激励对象筛选标准中的“文化价值观与贡献要求”,不再符合公司第五期激励对象条件。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予股份对应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意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了《第四届监事会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621名激励对象3,265.6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3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进行授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212名激励对象582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3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6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将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进行了核实。
7、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9.9折股票的归属)》: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种归属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99%)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种归属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首次授予部分将于2021年10月28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