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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8

汇川技术: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事先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信永中和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项目人员认真负责,体现出了良好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苏州汇创聚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苏州汇创聚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全体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审阅并与公司沟通确认,认为上述合作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和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关于增加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与苏州创联电气传动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项


    公司此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张陶伟、赵晋琳、黄培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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