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0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706,440.1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8,799,887.91元。考虑到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公司适时地进行一定比例的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及可行性。为此,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持续回报全体股东,提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9,794,9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07,630,823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后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回购股份不享受分红。
二、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保持公司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2018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2.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2.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均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提醒所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