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太阳鸟 公告编号:2012-038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2 日发布了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宝达游艇制造有限公司拟订重
大合同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达游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宝达”)将与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签订总金额为 66,450,000.00 元人民币
的采购合同。近日广东宝达已与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签订了《海关超高速
摩托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66,450,000.00 元人民币(合同收入占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14.33%)。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
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购买方基本情况:
海关总署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基本任务是出入境监管、征税、打私、
统计,对外承担税收征管、通关监管、保税监管、进出口统计、海关稽查、知识
产权海关保护、打击走私、口岸管理等主要职责。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系
海关总署的直属事业单位。
2、海关总署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金额:
年份 金额(元) 占当年收入比重(%)
2009年 15,538,290.54 8.55%
2010年 25,606,837.6 10.50%
2011年 6,375,213.68 1.61%
3、履约能力分析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本次采购的海关超高速摩托艇的资金来源为财
政资金,具备很强的履约能力。
4、购买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
合同双方
合同标的 交付时间 合同金额
中标方 采购方
广东宝达游 海关总署物
超高速摩托 2012 年 12 月
艇制造有限 资装备采购 6,645 万元
艇 31 日前
公司 中心
合计 6,645 万元
2、付款条件:
(1)预付款:自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采购方认可的履约保证金以及中标方
正式发票之日起 14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2)进度款:自艇体开始糊制并收到中标方正式发票之日起 14 天内,支付
合同总价款的 40%;
(3)完工款:自采购方收到交接验收合格报告、船检证书、完工交接书以
及合同规定的所有文件和备品备件供应品,并收到中标方正式发票之日起 14 天
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该合同预计于 2012 年内全部实现收入,将对
公司 2012 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履行本合同而对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09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