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20 股票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3-58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2 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为三年。
二、选举方式
除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外,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公司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监事;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股东提名。
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前,按本公告载明的方
式向本公司推荐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在监事会会议上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监事职责。
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
的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3 年 12 月 19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
本公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江海清 韩贵璐
2、联系电话:022-28572588-8552
3、通信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工业园创新道1号邮编:300353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姓 名 联系方式
推荐人信息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姓名 性别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 年龄 国籍
信息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
(是/否符合公司
公告的条件)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
简历
(包括但不限于学
历、职称、详细工
作经历、兼职情况
等、专业背景、从
业经验等。)
其他说明
(注:是指与市上
公司或其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是
否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数量;是否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
推荐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