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2 月修
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天津瑞普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984,67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99,993.1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979,522.7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2,020,470.39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889 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7,816,602.4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 739,379,842.09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606,454,138.24 元(含尚未置换的金额 241,062.3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322,020,470.39
减:累计项目支出 739,379,842.09
加:利息收入 23,977,521.10
项目 金额
减:其他支出 157,929.66
减:手续费支出 6,081.50
募集资金应结存金额 606,454,138.24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 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及管理。公司及子公司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南农大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孙公司天津瑞益瑞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空港经济区分公司及高科分公司已在商业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部分内容),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并由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于 2021 年 11 月、12 月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168),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的规
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河支行 8111401012000698215 1,118,123.90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15000107593514 885,076.34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15233869420072 11,488.62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15596798040067 27,981.70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 77110078801100003239 769,455.97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 77110078801600003240 30,371.15
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100000010120100674100 803,975.63
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100000010120100674528 0.00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15535008370073 187,977.36
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 77110078801500003237 2,181,578.40
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 77110078801300003238 14,048.69
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支行 12050162660100002432 369,523.42
1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支行 12050162660100002435 37,369,148.17
合计 43,768,749.35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余
额中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562,685,388.89 元。
三、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额度为不超过 60,000 万元,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606,454,138.24 元,
其中 562,685,388.89 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本金 562,500,000.00 元,受让大额
存单的应收利息 185,388.89 元),剩余 43,768,749.35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未使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本金为
562,5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发行主体 起息日 到期日 本金
1 大额存单 保本固定收益 浙商银行 2022/7/27 2025/1/20 10,000,000.00
2 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4139 期-雪球 保本浮动收益 银河证券 2023/7/11 2024/1/4 50,000,000.00
3 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4266 期 保本浮动收益 银河证券 2023/8/22 2024/2/7 10,000,000.00
4 享银鸿运 16 号浮动收益凭证 保本浮动收益 浙商证券 2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