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2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1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80,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1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为“70≤A<90”,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为“A<70”,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本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1,275 股。综上所述,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1,27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468,344,037 股减至468,132,762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46,834.4037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6,813.2762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6月2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九道1 号。
联系人:徐健
电话:022-88958118
传真:022-88958118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