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18 深市 东方日升


首页 公告 东方日升: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方日升: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东方日升: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1-049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东方日升 2020 年年度报告》、《东方日升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东方日升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东方日升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方日升 2020 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戴建君先生、史占中先生、杨淳辉先生,第三届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已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四、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63,492,270.89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1.52%;营业利润 416,931,467.05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63.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4,753,682.88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16.37%。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 2020 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
008297 号),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65,342,087.58 元,
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2,358,526,567.48 元,公司
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212,253,332.15元。鉴于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成长性持续看好,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 868,584,206
股(总股本 901,359,941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32,775,7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73,716,841.20元(含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对《东方日升 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为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长期战略规划和资金需求安排,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均衡股权和债权融资比率,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 9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董事长全权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保费均以保险合同为准,保险期限 12个月。由于该议案内容与全体董事均有关联,全体董事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由于该议案内容与全体董事均有关联,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董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融资能力,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增强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预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78,1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包含本数)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632,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546,1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预计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2,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20,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额度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二)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 3 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本规定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三)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
008297 号),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65,342,087.58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4,753,682.88 元,因此不符合上述分拆上市条件,拟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