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公司
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为公司控股股东嘉寓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86,357,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0%)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自然人田新甲。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嘉寓集团和田新甲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嘉寓集团和田新甲;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田家玉和田新甲共同控制。
2.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触发要约收购。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集团”或“控股股东”)与田新甲先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嘉寓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86,357,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0%)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自然人田新甲。本次交易价格为《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80%,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51 元/股。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田新甲先生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与出让方嘉寓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田家玉先生系父子关系。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嘉寓集团和田新甲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同时双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嘉寓集团变更为嘉寓集团和田新甲,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田家玉变更为田家玉和田新甲共同控制。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转让前后嘉寓集团和田新甲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嘉寓集团 281,422,006 39.26 95,064,406 13.26
田新甲 0 0 186,357,600 26.00
合计 281,422,006 39.26 281,422,006 39.26
二、本次协议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 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 北京嘉寓新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南二街 1 号 1 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8355292XN
法定代表人 张国峰
成立时间 2009 年 1 月 9 日
主要股东 田家玉直接持有其 90%股权,黄苹直接持有其 10%股权
注册资本 40,000.00 万元
实缴资本 6,5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 2009-01-09 至 2029-01-08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
划;企业管理;生态、生物环保技术开发、服务、转让、咨询;企业
经营范围 咨询;市场调研。(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010-69415588
通讯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富密路 1 号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 田新甲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年龄 38
通讯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目前职务 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双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峰
乙方:田新甲
鉴于:
甲方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17,以下简称:“嘉
寓股份”)第一大股东,截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持有嘉寓股份 281,422,006 股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9.26%。
乙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甲方 186,357,600 股嘉寓股份股票,成为嘉
寓股份的股东。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票交易方式、转让的时间及价格
1.1 交易方式:甲方将所持有的 186,357,600 股(占总股本 26.00%)嘉寓股
份股票在本协议约定的交易时间内,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条款,通过协议转让交易方式受让上述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1.2 交易价格:乙方应于约定时间完成本次股票的协议转让,交易价格为转
让协议签署日前一天收盘价格的 80%。
第二条 交易价格支付
2.1 在转让协议签署并公告后,乙方按 3.51 元/股的价格,在完成全部标的
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即本次
股份转让款的 20%,合计人民币 130,823,035.20 元);在完成全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款(即本次股份转让款的 70%,合计人民币 457,880,623.20 元);在完成全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股份转让款(即本次股份转让款的 10%,合计人民币65,411,517.60 元)。
第三条 保密条款
3.1 甲乙双方承诺,对对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
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第三方泄露。
3.2 本条款项下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至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
一年之日止。
第四条 协议生效
4.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管辖和保护。
5.2 本协议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应由标的股票所属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方主张债权所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诉讼费等由责任方承担。
四、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嘉寓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田家玉先生及其配偶黄苹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田家玉先生还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嘉寓集团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7,340,8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受让方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转让的 186,357,600 股股票均为已质押股份,
质权人为嘉寓节能科技(沈阳)有限公司和阜新泰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存在质押情形的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嘉寓集团已取得相关质权人对本次股权转让的同意函,该部分股票在办理解除质押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3.转让方嘉寓集团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持有及卖出、信息披露等有关要求与规定,不存在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
4.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各方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应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为实现实际控制人家族内部的持股调整,保证企业的稳定代际传承,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田新甲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为发扬家族持续经营理念,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获得上市公司的共同控制权,同时更好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嘉寓集团和田新甲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通过一致行动协议的安排,保持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
决策等诸方面,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表决投票时保持一致行动,以共同扩大各方所能够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形成对公司的共同控制。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嘉寓集团变更为嘉寓集团和田新甲,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田家玉变更为田家玉和田新甲共同控制。
4.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构成影响,未触发要约收购。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其担保以及其他滥用控股股东权利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