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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17 深市 嘉寓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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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股份:090-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9

嘉寓股份:090-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露。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田新甲、牟世凤、黄秋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2021]153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田新甲、牟世凤、黄秋艳:

    经查,你公司将不满足确认条件的北京市顺义区牛富路牛山段 1 号院的土地
 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资产处置收益予以确认,导致 2019 年半年报及半年报业绩 预告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 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八条的规
 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田新甲,时任董事会秘书牟世凤,时任公司财务总监黄 秋艳,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的规
 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 们应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问题,深刻反思公司的问题和不足,公司
将严格执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健全公司治理,提高财务核算及披露的规范性,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田新甲、牟世凤、黄秋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53 号)。

    特此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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