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光伏组件供应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露。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各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 性约定,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协议的后续履 行尚存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业 绩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请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为促进双方新能源产业发展,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能新能源”)和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资 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双 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挥各自不同领域优势的互补性,共享信息,共谋发 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光伏组件供应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力军
注册资本:1056653.2192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10、11层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城市垃圾发电、太阳能利用、潮汐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组织生产、工程建设;工程建设设备、材料、工艺的研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成套集成、成果转让;项目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与华能新能源未发生类似交易,也未签署类似协议。
3、履约能力分析
华能新能源是中国华能旗下主要发展新能源产业的专业力量,主营国内外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华能新能源已投产项目覆盖全国2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装机容量1463万千瓦,资产总额1071亿元,发电利用小时数、单位千瓦盈利能力稳居中国五大发电集团新能源公司第一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合作内容
(1)双方进一步在新能源设备供应领域深化合作,在同等价格和质量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采购乙方光伏组件产品。
(2)双方同意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
(3)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协调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不定期进行日常工作交流沟通及时研究协调合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双方议定事项的落实。具体项目一事一议。
(4)乙方承诺项目所用光伏组件满足华能集团有关要求,光伏组件符合项目发电能力选型要求。
2、合作期限
本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2021-2025年。
3、其他条款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由甲乙双方进一步签订合作协议约定。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双方的战略合作,公司将依托前期在光伏领域的技术积淀和产业布局,充分发挥技术研发、生产组织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与华能新能源的战略合作,提升公司形象和品牌影响力,创造更好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实现合作共赢,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工作进一步落实和推进。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未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如下: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部分已履行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公司与北京鸿坤伟业房 与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战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 2019 年 3 月 15 日
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略合作框架协议》范围内开展的业务合作,
合同结算金额约0.51亿元。
公司与国信瑞联集团有
限公司、中管世纪创发
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 2021 年 3 月 3 日 正在履行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本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
监高未发生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直接持有限售股
份不存在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知悉、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