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8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伏电站系统集成、施工重大合同进展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光伏电站系统集成、施工重大合同进展
1.光伏电站系统集成、施工重大合同概况: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嘉寓股份”或“公司”)与润峰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峰电力”)于2016年签署《光伏电站系统集成、施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嘉寓股份作为润峰电力光伏电站建设的战略伙伴,负责润峰电力2016年-2017年承接光伏电站的施工建设工程,其中,2016年建设200MW光伏发电工程(不含太阳能多晶硅组件的费用),工程总价约6亿元;2017年建设500MW光伏发电工程(不含太阳能多晶硅组件的费用),工程总价约15亿元。合计合同总价约21亿元。
2. 光伏电站系统集成、施工重大合同进展:
鉴于在履行框架协议的过程中,电站指标开发的义务由润峰电力的股东之一山东润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峰集团”)或其关联公司实际履行,润峰电力仅作为组件生产商和供应商。
润峰集团已将160MW(其中分布式电站约100MW、户用电站约60MW)光伏电
站指标交由嘉寓股份控股子公司、润丰集团参股子公司山东嘉润集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集成”)子公司持有并开发建设,嘉润集成业务涵盖光伏电站开发、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光伏电站投(融)资、光伏电站运维等板块,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可靠、经济、高效的太阳能系统解决方案。因此,为减少关联交易,嘉润集成不再将此部分电站所有权另行转让给嘉寓新能源持有,而由嘉润集成自行持有并开发建设;
润峰集团将不超过56MW光伏电站指标交由嘉寓新能源持有,再由嘉寓新能源交由嘉寓股份实施EPC施工。
上述216MW的光伏电站工程总价约13.25亿元,其中156MW分布式电站EPC工程合同额9.05亿元(含太阳能多晶硅组件的费用),60MW户用光伏电站合同额4.20亿元。
上述电站的施工期限为2017年至2018年。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根据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集团”)及嘉寓股
份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嘉寓集团侧重于投资并持有光伏电站,嘉寓股份主要承揽光伏电站的EPC施工部分,因此,嘉寓集团控股子公司嘉寓新能源持有的56MW光伏电站指标交由嘉寓股份实施EPC施工。
2.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控股股东嘉寓集团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其控股子公司亦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此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田新甲、张初虎回避表决,并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北京嘉寓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南半壁店村李天路20号
法定代表人:田家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9月5日
营业期限:2016年9月5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082FD89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锂电池、太阳能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专业承包;光伏发电;太阳能发电。
(三)关联交易标的价格
建设56MW光伏发电工程,工程总价约为3.25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司在参照光伏电站集成、安装建设的市场行情,按照每瓦约5.8元的价格确定的。
此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且交易的定价符合公开、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641,096,700.00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1.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上述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田新甲、张初虎回避,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交易价格
此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交易的定价符合公开、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3.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三、上述进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工程涉及总金额约为13.25亿元人民币,占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
61.57%,工程的实施将对公司2017、2018年度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对经营业
绩的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