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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瑞沃能:2019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日期:2020-01-22

坚瑞沃能:2019年度业绩预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坚瑞沃能  公告编号:2020-019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坚瑞沃能”)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 28,135.00 万元至28,635.00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均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1.1 条规定,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三
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因此,若最终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本次业绩预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经审计的 2019 年净利润为负,那么公司股票依然面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2、公司目前预计 2019 年末净资产为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相关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因此,若最终经审计后的 2019 年末净资产与本次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经审计的 2019 年末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亦面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3、截止目前,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中仅货币资
金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其余如涉及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收入和成本、涉及业绩补偿、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及涉及或有事项等事项仍在努力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1.1
条规定,最近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存在 2018 年、2019
年连续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4、2019 年 12 月 27 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
作出陕 01 破 33 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坚瑞沃能重整程序,公司进入
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均已经到账,
相应清偿债务的法律文书及抵债债权转让通知已经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发
出。

    重整计划虽已获得法院批准但如果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因此,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5、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二十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避免连续亏损,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6、公司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2019 年 11 月 15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进入破产清算,深圳中院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
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沃特玛管理人。2019 年 12 月 27 日,沃特玛管理人广
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及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已正式进入沃特玛现场开展破产清算的相关工作,已完成对沃特玛公章、印鉴、证照及工商底档等资料的交接工作,并接管了各项资产和业务的管理权,公司已不再控制沃特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沃特玛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但因沃特玛债权、债务规模巨大,债务情况复杂,或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公司无法判断重大不确定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基于谨慎性原则,未来存在

  大幅变动的可能,具体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经审计后的 2019 年度经
  营财务数据将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盈利:28,135.00 万元–28,635.00 万元      亏损: 392,489.52 万元
净利润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 28,135.00 万元至
  28,635.00 万元。本期收入主要来自于沃特玛前三季度的电池和电动车销售收入
  和达明科技有限公司的工程收入,共计约 4.3 亿元。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702.39 万元。

      从三季末至年末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破产重整预期会产生债务重组
  收益约 4.47 亿元;(2)因沃特玛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而转回超额
  亏损约 33.83 亿元;(3)预计执行《重整计划》变现资产损失、执行《重整计划》
  产生相应费用及 2019 年第 4 季度发生的相关费用等约 15.04 亿元。具体数据以
  2019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2019 年度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影响金额约 35.02 亿元,主要来源于债务重组收益和沃特玛出表转回的超额亏
  损。

      四、风险提示

      1、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均为
  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1.1
条规定,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因此,若最终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本次业绩预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经审计的 2019 年净利润为负,那么公司股票依然面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2、公司目前预计 2019 年末净资产为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相关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因此,若最终经审计后的 2019 年末净资产与本次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经审计的 2019 年末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亦面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3、截止目前,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中仅货币资
金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其余如涉及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收入和成本、涉及业绩补偿、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及涉及或有事项等事项仍在努力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1.1
条规定,最近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存在 2018 年、2019年连续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4、2019 年 12 月 27 日,西安中院作出陕 01 破 33 号之八《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坚瑞沃能重整程序,公
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均已
经到账,相应清偿债务的法律文书及抵债债权转让通知已经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发出。

    重整计划虽已获得法院批准但如果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因此,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5、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 月修订)》第 13.4.1 条第(二十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

    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避免连续亏损,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6、公司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2019 年 11 月 15 日,深圳中院裁定受
理沃特玛进入破产清算,深圳中院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卓效清算事
务有限公司为沃特玛管理人。2019 年 12 月 27 日,沃特玛管理人广东融关律师
事务所及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已正式进入沃特玛现场开展破产清算的相关工作,已完成对沃特玛公章、印鉴、证照及工商底档等资料的交接工作,并接管了各项资产和业务的管理权,公司已不再控制沃特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沃特玛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但因沃特玛债权、债务规模巨大,债务情况复杂,或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公司无法判断重大不确定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经审计后的 2019 年度经营财务数据将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
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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