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坚瑞沃能 公告编号:2018-031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李瑶以债权抵偿的业绩补偿款能否计入到2018年尚需会计师审计,能
否确认计入到2018年存在不确性;
3、本次业绩快报计入了李瑶以债权抵偿的业绩补偿款后公司的净资产为
36,427.74万元。如果上述业绩补偿款经会计师审计不能确认计入到2018年,那
么公司的净资产将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月修订)第十三章相关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
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3,906,005,692.74 9,659,611,266.50 -59.56%
营业利润 -4,368,010,867.51 -3,636,771,486.96 -20.11%
利润总额 -3,375,784,692.44 -3,658,589,805.10 7.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16,089,577.45 -3,684,135,369.70 -3.58%
基本每股收益(元) -1.57 -1.51 -3.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1.19 -61.57 -109.62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7,563,990,925.77 29,526,801,844.06 -40.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64,277,489.13 4,137,219,139.95 -91.20%
股本 2,432,524,564.00 2,432,524,564.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0.15 1.70 -91.20%
注:1、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2、本公司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加权平均股数2,432,524,564股计算,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照2,432,524,564股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说明
1、经营业绩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90,600.5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59.56%;营业利润为-436,801.09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增长20.11%;利润总额
为-337,578.47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7.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81,608.96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增长3.58%。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变动的主
要原因是:(1)公司受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子公司沃特玛锂离子电池(组)生
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及服务业务大幅减少,当期营业收入主要系为缓解债务
压力,折价处置、变现存货等资产形成,毛利率大幅下降,利润空间缩减;(2)
对部分客户考虑其流动性较差,根据其自持资产对债权的保障程度,按照个别认
定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增加资产减值损失;(3)根据存货和固定资产盘点情况
及目前的预计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跌价准备,以及对并购子
公司沃特玛时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未摊销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增加资产减值损
失;(4)对在并购达明科技有限公司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
增加资产减值损失;(5)利息费用增长;(6)报告期内确认业绩承诺人李瑶以债
权抵偿的业绩补偿款,增加营业外收入;(7)冲减子公司沃特玛及其子公司递延
所得税资产,增加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1.5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89%,报告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0.15元,比期初下降91.20%。上述指标下
降主要因公司本报告期大幅亏损所致。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756,399.09万元,比期初下降40.52%;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36,427.75万元,比期初下降91.20%;报告期末公司总资
产减少主要系公司为消减债务,消化存货等,并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计提减值准备,冲销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所致。
三、与前期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1,608.96万元,与公司2019年1月30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45,000.00万元至-500,000.00万元的上限相比,亏损减少了23.68%,差异主要系将业绩承诺人李瑶以债权抵偿的业绩补偿款10.12亿元计入本报告期所致。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李瑶以债权抵偿的业绩补偿款能否计入到2018年尚需会计师审计,能否确认计入到2018年存在不确性;
3、本次业绩快报计入了李瑶以债权抵偿的业绩补偿款后公司的净资产为
36,427.74万元。如果上述业绩补偿款经会计师审计不能确认计入到2018年,那么公司的净资产将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十三章相关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同时公司的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沃特玛2017年度业绩承诺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及专项审核报告,沃特玛未完成2017年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李瑶需对公司进行补偿。因补偿义务人李瑶应优先以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鉴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且个人负有大额担保责任,股份很可能无法回购并注销。公司按谨慎性原则,2017年度公司未确认对李瑶的大额业绩补偿收入。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及保障业绩补偿程序的顺利履行,经协商,李瑶以等额现金
96,837,269.69元对2017年度业绩承诺进行补偿,公司从李瑶先生给沃特玛的借款中直接扣除,该事项经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公司据此将该笔补偿款记入2018年。
(2)鉴于公司2018年11月29日公告的《收到公司大股东申明的公告》及2018年12月24日公告的《关于再次收到公司大股东申明书的公告》,业绩承诺人李瑶已提前确认对赌标的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因2018年度严重亏损,实际已无法完成业绩承诺,补偿金额预计为补偿的上限52亿元,同意先期以人民币10.12亿元作为应向公司支付补偿款的一部分,并以其对沃特玛的债权进行冲抵,该事项已基本确定并可计量,公司亦为此聘请了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认为李瑶将其对沃特玛的债权转让给本公司并无法律障碍。据此,公司将该笔业绩补偿款计入2018年报告期。该笔业绩补偿款没有经过会计师的确认,还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尽快推动相关事项的审计工作。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