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3-1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经公司核查确认,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共收到7次问询函、1次关注函、1次监管函,相关情况及公司的回函/整改情况如下:
(一)问询函
1、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04号)。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于2018年5月24日进行了回函。
2、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
第118号)。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于2018年10月9日进行了回函。
3、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97号)。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于2019年5月10日进行了回函,同时根据函件要求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39)。
4、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78号)。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于2020年5月7日进行了回函,同时根据函件要求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37)。
5、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2】第43号),对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问询。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于2022年4月15日进行了回函。
6、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325号)。
公司按照函件的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于2022年5月19日进行了回函。
7、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541号)。
公司按照函件的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于2022年7月1日进行了回函。
(二)关注函
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87号),对公司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表示关注。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于2018年7月24日进行了回函,同时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核查意见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细情况已于2018年7月24日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46)。
(三)监管函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公司违规回购行为的《关于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32号)。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经自查发现:因交易人员工作失误,公司在2018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累计误回购公司股份767,200股。公司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主动上报至深交所,并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违规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