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证券代码:30011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二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3,08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
司及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不包括按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6,489,033 份,对应的
标的股票数量为 26,489,033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21%。本计划下授予的每股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1.67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
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
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8.4.2 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一、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董事会对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权的股票期权失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十三、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目录
声 明 ......1
特别提示 ......2
第一章 释义 ......6
第二章 实施本计划的目的 ......8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
第五章 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 12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 144
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 166
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 177
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211
第十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 233
第十一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25
第十二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争议的解决机制...... 27
第十三章 附则......28
第一章 释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和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公司/本公司/长盈精密 指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激励计划 指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
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股票 指 长盈精密 A 股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含
激励对象 指 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和关键岗位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
须为交易日
有效期 指 从授予完成之日起到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
毕之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
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
行权 指 的股票期权的行为,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
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
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计划所确定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
必需满足的条件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业务办理》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考核管理办法》 指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 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第二章 实施本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可以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并且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独立董事将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