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5-5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415名激励对象,自2016年6月27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可行权共计5,966,848份股票期权,该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7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47。
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自2016年6月27日起,上述415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在其行权期的可行权日进行自主行权,具体情况如下:一、期权代码和简称
期权代码:036125;期权简称:长盈 JLC1
二、行权数量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36125)采取自主行权方式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966,848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7%
其中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27元/股;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行权期限
首次授予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2016年6月27日起至2017 年6
月19日止。
五、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
六、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七、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