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仅向公众提供有关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全部内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银华基金-长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购买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参加对象总人数为9人(不含预留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在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如有)。
7.银华基金-长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按照不高于2.33:1的比例设立优先份额和次级份额,次级份额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银华基金-长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10,000万份,每份价格为人民币1.00元。银华基金-长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主要为购买和持有标的股票。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购买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委托银华基金-长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购买标的股票。
9.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1
特别提示......1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5
二、 基本原则......5
三、 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5
四、 资金和股票来源......6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变更及终止......8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9
七、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及管理费用......12
八、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3
九、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13
十、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16
十一、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17
十二、 其他......17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长盈精密、公指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指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本次员工持股 划
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指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计划(草案) 划(草案)
银华基金、资产指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机构
资产管理计划指 银华基金-长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
标的股票 指 指银华基金-长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
和持有的长盈精密股票
法定锁定期 指 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资产管理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不少于12个月。如未来监管政策发
生变化,以监管政策规定为准
份额锁定期 指 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锁定期为法定锁定期
结束后6个月,持有人持有的标的股票权益自法定锁定
期满当日解锁该持有人全部标的股票权益的60%,法定
锁定期满6个月的当日解锁该持有人全部标的股票权
益的40%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指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正文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公司董事会依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完善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 基本原则
(一) 依法合规原则
(二)自愿参与原则
(三)风险自担原则
(四)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三、 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为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与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参加对象及其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具体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成立时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初始成立时总人数为9人(不含预留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3,000万份。
其中,本次持有人认购持股计划份额为不超过1,001万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比例上限为33.37%;预留份额为不超过1,999万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比例上限为66.6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认购持股计划份额/个人出资 比例(%)
额(万份/万元)
1 陈苗圃 总经理 209 6.97
2 任项生 副总经理 140 4.67
3 陈小硕 副总经理 105 3.50
4 董曙光 副总经理 93 3.10
5 倪文凯 副总经理 93 3.10
6 徐正光 副总经理 105 3.50
7 钟发志 副总经理 93 3.10
8 朱守力 财务总监 93 3.10
9 陈杭 监事会主席 70 2.33
10 预留份额 1,999 66.63
合计 3,000 100
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加对象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终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为准。
预留份额暂时由公司董事长陈奇星先生代为持有。该预留份额将主要分配给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预留份额未授予完毕,则该剩余预留份额由董事长陈奇星先生自行负责处置。
四、 资金和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如有)。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持有人应当按《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将认购资金一次性足额转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未按时缴款的,该持有人则丧失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利。
员工持股计划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