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4-1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进展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4年2月28日,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
或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日相关事宜的公告》,对公司业绩快报的公告日与首次授予日的间隔与公司《首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况作出了自查说明(公
告编号2014-14)。
因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日不得为“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的期间
限制并非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期间的强制性规定,且公
司在2014年2月28日发布的《2013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的业绩数据与2014年1
月15日发布的《2013年度业绩预告》中的业绩数据相符,公司在授予日前后亦无
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公司股价在授予日前后无异常波动,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已就上
述情况出具情况说明与法律意见书,表示本次授予不会对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
的实行造成实质上的法律障碍。
二、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