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4-1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2月28日,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
者“公司”)依据深交所《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
公告》的要求,发布了《2013年度业绩快报》。
同时,公司《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以下简称“《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草案修订稿》”)规定:股票期权首次授
予日不得为“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的期间。
就上述事宜,公司进行了自查,并说明如下:
1. 公司业绩快报的公告日期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后的第十
日,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草案修订稿》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不为“业绩快报公告
前10日”不符。公司董事会工作人员在推进股票期权授予工作及确定授予日时仅考虑
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规定的授予窗口期,未能准确理解和计算“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导致上述不符;
2.公司已于2014年1月14日发布了《2013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在2014年2月28
日发布的《2013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的业绩数据与《2013年度业绩预告》中的业绩
数据相符;
3.公司在授予日前后无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且公司股价在授予日前后无异常
波动。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工作中的失误向广大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将
以此为鉴,认真吸取教训,勤勉尽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