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 857 号智慧产业园 A 座。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股东大会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李德宏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232,050,97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3.42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27,396,63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2.75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4,654,3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7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1,859,53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70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205,19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03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4,654,3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7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1,687,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9.8434%;反对 3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5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96,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6.9358%;反对 3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3.06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1,687,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9.8434%;反对 3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5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96,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6.9358%;反对 3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3.06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1,687,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9.8434%;反对 3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5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96,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6.9358%;反对 3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3.06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1,687,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9.8434%;反对 3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5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96,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6.9358%;反对 3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3.06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1,687,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9.8434%;反对 3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5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96,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6.9358%;反对 3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3.06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402,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9.2894%;反对 1,64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71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210,6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86.0964%;反对 1,64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13.9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8,303,2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3849%;反对 3,747,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6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11,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68.3989%;反对 3,747,7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31.60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8,303,2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3849%;反对 3,747,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6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11,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68.3989%;反对 3,747,7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31.60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人在表决中进行了回避,回避股份为 220,191,442
股,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 11,859,537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04,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2.7881%;反对 38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177%;弃权 47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9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004,2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2.7881%;反对 38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3.2177%;弃权 47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94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1,687,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9.8434%;反对 3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5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96,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6.9358%;反对 3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3.06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1、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关于选举华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 231,689,082 股,占出席会议
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440%,有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97,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6.9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