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