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 日下午 2:00 召开;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 日 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 857 号智慧产业园 A 座。
3.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并决议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主持人:董事长华勇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59,377,79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35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48,271,76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5.75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106,0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9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106,02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59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106,0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59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或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提案 1.00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287,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97%;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1,084,5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15,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847%;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5%;弃权 1,084,5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58%。
提案 2.00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287,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97%;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1,084,587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15,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847%;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5%;弃权 1,084,5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58%。
提案 3.00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287,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97%;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1,084,5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15,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847%;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5%;弃权 1,084,5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58%。
提案 4.00 《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287,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97%;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1,084,5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15,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847%;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5%;弃权 1,084,5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58%。
提案 5.00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372,0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00,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7%;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5%;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提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410,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4%;反对
2,706,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33%;弃权 1,261,2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38,7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2779%;反对
2,706,0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654%;弃权 1,261,2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568%。
提案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408,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277%;反对
7,968,6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0722%;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7,1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2477%;反对
7,968,6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7505%;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提案 8.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372,0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00,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7%;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5%;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议案 9.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邢春华女士、韩志海先生、李德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9.01《选举邢春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59,158,99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0,887,230 股。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 9.02《选举韩志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59,158,99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0,887,232 股。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 9.03《选举李德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59,163,993 股。
同意股份数 10,892,231 股。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 10.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美华女士、陈旭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1《选举张美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59,350,99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1,079,232 股。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 10.02《选举陈旭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59,350,99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1,079,233 股。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 11.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丁玉绒女士、邹曼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1.01《选举丁玉绒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58,415,497 股。
同意股份数 10,143,735 股。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 11.02《选举邹曼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59,199,197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0,927,435 股。
表决结果: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