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
由 7 名调整为 5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邢春华女士、韩志海先生和李德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美华女士、陈旭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邢春华女士确定将在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拟任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美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旭虎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起三年。
公司拟提交 2021 年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将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前提条件,若该议案未获审议通过,公司将尽快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其他换届人选。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邢春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7 年出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毕业,本科;在职 MBA。曾任西安电信政企客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西安电信高新分公司总经理。2017 年 9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党总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邢春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志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毕业于中国培
黎联合大学。1981 年—1984 年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宣传部工作,来华展览
部工作;1985 年—1990 年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部工作;1991—1995 年 香港
华港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工作:首席代表;1996 年—1999 年 创办香港蓝筹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 年—至今创办汉威展览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韩志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德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
学,经济学硕士,会计专业硕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9 年 1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德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81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美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研究生,副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浙江财经学院财政系教师、财务教研室副主任、主任;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浙江财经大学审计处处长;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业教师、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禾迈电力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美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旭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毕业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堪萨斯分校法律专业,法律职业博士。2005 年—至今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陈旭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