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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网科技: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顺网科技: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7,500万元)的自有或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031)、2021年5月6日披露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4)、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截止2022年4月26日,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限已经届满,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1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2.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分别于2021年6月7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8月2日、2021年9月1日、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6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4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期间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2年3月31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69,858股,总金额为80,012,352.27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最高成交价为14.4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394元/股。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未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21年7月1日)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勇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22.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身份    变动期间    变动数量(万股)  交易方式

华勇  控股股东及实 2022.03.14 至          -1,322.67 大宗交易

      际控制人、董 2022.03.18

      事长兼总经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勇先生上述减持系其自主减持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该等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在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的,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
应减少。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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