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7,500万元)的自有或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031)、2021年5月6日披露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4)、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年7月1日,公司依法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746,58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956%,最高成交价为13.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394元/股,成交总金额33,555,058.83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股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亦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 公司在以下期间未开展股份回购行为,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关于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6月3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符合《回购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关于回购股份数量的相关规定;
3、 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