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8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 责任。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14年3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2014年3月24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已经于公司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
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
具备本计划首次授予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87人。
4、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年。激励对象应在股权激励计
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行权安排如
下表所示:
首次等待期为自董事会确定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自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权日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三期行权,分别自授
权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别行权所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30%、
30%、40%。具体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安排
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行权期 30%
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行权期 30%
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行权期 40%
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将于首次授予后的12个月内授予,未授出部分公司将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计划有效期届满后,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各期可行权的部分必须在对应行权时间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前完成行权,不可以与之后的可行权部分一并行权,逾期期权不得行
权,未行权的则注销。
5、行权价格: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8.36元。
6、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上述有关行权期的条件外,必须满足
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
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
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财务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4年营业收入相比2013年增长不低于50%;
第一个行权期
2014年净利润相比2013年度增长不低于30%。
第二个行权期 2015年营业收入相比2013年增长不低于105%;
2015年净利润相比2013年度增长不低于70%。
2016年营业收入相比2013年增长不低于170%;
第三个行权期
2016年净利润相比2013年度增长不低于120%。
预留股票期权的主要行权条件为:预留股票期权的两个行权期对应的考核年
度为2015年-2016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相应年度的考核目标一致。
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净利润”是
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内,公司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
按照公司制定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实施。
考核结果等级分布及行权比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
数量由公司注销。
若根据《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