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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讯自控: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03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18-046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万股,回购价格为5.7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135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为359.90万股。公司总股本从285,777,080股减至285,647,08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获得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年9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授予过程中,70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等原因自愿
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来的208人调整为13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08.80万股调整为462.9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372.90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90万股。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各项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确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9月27日,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372.9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4、2017年10月26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申请,并于2017年11月1日完成登记,向激励对象授予的372.9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1月1日上市。

  5、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董慧宇、黄俊丽、陈卫卫已离职,确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以上三名原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别为8万股、3万股、2万股,合计13万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7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由原来的138人调整为135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2.90万股调整为359.90万股,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总数量由462.90万股调整为449.90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2017年9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慧宇、黄俊丽、陈卫卫作为激励对象分别被授予限制性股票8万股、3万股、2万股,目前,以上三名原激励对象已经离职。截至离职之日,以上三名激励对象仍分别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8万股、3万股、2万股,其合计持有的13万股限制性股票应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予以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

    三、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09,686,278  38.38%    -130,000109,556,278  38.35%
(非流通股)

1、股权激励限售股    3,729,000    1.30%    -130,000    3,599,000    1.26%
2、首发后限售        33,789,612  11.82%          0  33,789,612  11.83%
3、高管锁定股        72,167,666  25.25%          0  72,167,666  25.2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76,090,802  61.62%          0176,090,802  61.65%
三、股本总数        285,777,080  100.00%    -130,000285,647,080  100.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董慧宇、黄俊丽、陈卫卫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原激励对象董慧宇、黄俊丽、陈卫卫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原激励对象董慧宇、黄俊丽、陈卫卫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程序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注销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