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比例超 1%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华仁药业总股本 2%的股份,
即 23,600,000 股。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红塔创新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过半,在减持计划
期限累计减持 60 万股。
此外,自 2020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暨股
份变动超过 1%的公告》后,红塔创新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减持华仁药业股
份 1235.148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红塔创新减持计划期限过半的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红塔创新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布的减持计划期限内减持数量为
60 万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 减持比例
(元) 股) (%)
红塔创新 无限售条件股
投资股份 份 集中竞价 2022-7-25 4.765 60 0.05
有限公司
合计 -- -- -- 4.765 60 0.05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 本次减持后持
本次减持前持 本次减持后持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有股份占总股 有股份占总股
有股数(万股) 有股数(万股)
份比例(%) 数比例(%)
红塔创新
无限售条
投资股份 件股份 9,970.00 8.43 9,910.00 8.38
有限公司
备注:以上为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减持计划期限过半的持股情况。2022 年 7 月 26 日,
红塔创新减持 127 万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数 9,783 万股,持股比例为 8.28%。
二、红塔创新减持超过 1%的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73 号裕惠大厦 A 座 15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0.12.24-2022.07.26
股票简称 华仁药业 股票代码 300110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2021 年 08 月 30 日-2022 年 07 -1.04%
月 26 日减持 1235.1481 万股
2021 年 01 月 21 日-2021 年 01
月 28 日转融通证券出借 150 万
A 股 股(此前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 -0.13%
转融通证券出借了 750 万股,已
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进行了披
露)
2021 年 4 月 22 日-2021 年 6 月
A 股 10 日转融通证券出借归还 900 0.76%
万股
合 计 -0.4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证券转融通业务)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0268.1481 8.69% 9783 8.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268.1484 8.69% 9783 8.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 否□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红塔创新计划自公告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股份合计不超过 2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2%)。并在任
划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委托人、受 身份 本次委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
托人名称/姓 托前持 后按一致
名 股比例 价格 日期 占总股本 行动人合
比例(%) 并计算比
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
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
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 是□ 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红塔创新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