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6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130,404,876.1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584,230.1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 481,398,732.83 元,扣除 2021 年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 17,728,025.66 元,剩
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89,491,353.20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45,842,301.3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584,230.1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31,885,265.03 元,扣除 2021 年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 17,728,025.66 元,剩余的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55,415,310.59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度)》,为了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82,212,9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红利 0.18 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2,127.98 万元。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着眼于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目标,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经营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