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ST 吉药 公告编号:2024-021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名下房产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药控股”)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名下房产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因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与公司参股公司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海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司法拍卖公司的下属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药业”)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
一区 17 号楼 12 层 B-1507 房屋。现将本次拍卖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结果
2024 年 3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4 年 3 月 30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公司下
属公司金宝药业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 17 号楼 12 层 B-1507 房屋在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经公司查询,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用户姓名刘凤
友通过竞买号 230467352 于 2024 年 03 月 30 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京东网开展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 17 号楼 12 层 B-1507 房屋”司法
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8,836,450.00(捌佰捌拾叁万陆仟肆佰伍拾圆整)。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本次房产被公开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司法拍卖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8,050,388.09 元,拍卖价格与账面价值差
额 786,061.91 元,将会增加金宝药业利润;另外金宝药业就该项抵押担保于2022年度计提 8,637,866.41 元预计负债,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会保留对参股公司吉林海通追偿的权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