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ST 吉药 公告编号:2024-005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被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为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4,356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21.6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75%。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上述拍卖已成交。经公司核实,上述股份已过户给竞买人。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与竞买人何科、陈新凯、吕梦、戴徐雅、全辉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述 5名竞买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2.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先生已累计被司法拍卖 100,336,932 股,如累计被司法拍卖成交的股份全部履行完过户程序,卢忠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 14,997,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5%,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公司股份7,6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卢忠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22,602,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若受让方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6 个月内应不得卖出公司股份以避免短线交易,后续卖出还应当遵守大股东买卖股票相关限制性规定,且应当履行在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披露卖出计划等信息披露义务;若受让方持股比例低于 5%,拍卖完成后的六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本次拍卖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卖出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4.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共计持有公司 122,939,302 股,已累计被司法拍卖 100,336,9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7%,占其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81.62%,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药控股”)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2024 年 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先生所持有公司的 25,004,35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经公司核实,上述司法拍卖均已完成过户。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进展
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及公司核实后,股份拍卖情况如下:
序号 拍卖标的 占公司总股本 成交金额 竞买号 竞买人姓名 拍卖进展
(股) 比例(%) (元)
1 5,000,000 0.75 15,475,000.00 N1290 陈新凯 已过户
2 5,000,000 0.75 15,525,000.00 D2212 吕梦 已过户
3 5,000,000 0.75 15,375,000.00 V0260 戴徐雅 已过户
4 5,504,356 0.83 16,900,241.30 W6549 全辉 已过户
5 4,500,000 0.68 13,862,500.00 F6837 何科 已过户
控股股东卢忠奎先生截至公告披露日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变动前持有股数 变动后持有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例(%) (股) (%)
卢忠奎 115,334,302 17.32 90,329,946 13.56
二、其他拍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 月 16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2024 年 1 月 16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
对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先生所持有公司的 75,332,57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1%)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本次拍卖均已拍卖成功但尚未完成过户。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被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为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004,356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21.6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75%。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上述拍卖已成交。经公司核实,上述股份已过户给竞买人。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与竞买人何科、陈新凯、吕梦、戴徐雅、全辉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述 5 名竞买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2.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先生已累计被司法拍卖 100,336,932 股,如累计被司法拍卖成交的股份全部履行完过户程序,卢忠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14,997,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5%,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公司股份7,6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卢忠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22,602,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若受让方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6 个月内应不得卖出公司股份以避免短线交易,后续卖出还应当遵守大股东买卖股票相关限制性规定,且应当履行在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披露卖出计划等信息披露义务;若受让方持股比例低于 5%,拍卖完成后的六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本次拍卖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卖出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4.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共计持有公司122,939,302股,已累计被司法拍卖100,336,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7%,占其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81.62%,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