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ST 吉药 公告编号:2023-040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应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概况
1、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建设及并购投资的长、短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金融单位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针对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下的具体业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提高效率,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代表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董事长按照本议案所形成的决议所签署的与上述授信融资业务相关文件,其法律责任和义务由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额度的授权期限为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范围外的授信或担保,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股权质押、保证等,以最后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合同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代表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该议案的相关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运营发展以及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相关事项是为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