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ST 吉药 公告编号:2023-046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药控股”或“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
司股票交易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财
务类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中准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六项的规定,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经审计,公司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条(二)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三)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上述两点情况,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中准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 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停牌 1 天,自 2022
年 6 月 30 日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吉药控股”变更为“*ST 吉药”。
二、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23]2114 号)、《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中准专字[2023]2224号)。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2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48,894.16 万元(营业收入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金额为 48,653.7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净利润为-27,573.75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7,685.91 万元。
依据《上市规则》第 10.3.6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
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内容如下:第一款如果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综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 2022 年度。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财务类
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财务类退市
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中准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 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此,截至 2022 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仍然存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事项已消除,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不存在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上市规则》中关于申请撤销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撤销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