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吉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0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 年 6 月 8日 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6 月 8日 -2022 年 6 月 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月 8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31 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梅河口市环城北路 6 号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军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4 人,共
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8,587,6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8114%。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6,240,0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458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347,6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352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1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347,6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525%。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
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6,726,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8262%;反对 46,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弃权 1,81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8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20.7058%;反对46,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9914%;弃权1,8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028%。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本议案涉及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出3名非独立董事,新当选的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为卢正法先生、张亮先生、单宝海先生。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1. 选举卢忠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情况 :同 意 2,940,002 票。 其中 ,中 小投 资者 投 票情 况为 :同 意 2,940,002 票。
2. 选举孙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情况 :同 意 2,500,001 票。 其中 ,中 小投 资者 投 票情 况为 :同 意 2,500,001 票。
3. 选举张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9,261,908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44,002票。
4. 选举卢正法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0,680,000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80,000票。
5. 选举刘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0,000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0,000票。
6.选举单宝海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9,902,202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1. 选举李建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8,734,837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494,801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于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8,254,837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14,801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监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1. 选举范新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58,734,838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494,802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任文安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58,254,839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14,803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李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儿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