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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药控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1

吉药控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吉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3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 年 5月 20日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月 20日-2019 年 5月 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0年 5 月 13日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8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84,431,6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7065%,其
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83,823,1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615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08,55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091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608,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14%。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本所
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3,824,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3,824,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3,824,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3,824,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3,824,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薪酬考核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3,824,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3,824,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3,824,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3,824,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反对 607,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确认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刘龙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82,324,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4%;反对 607,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3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反对 607,25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李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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