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吉药控股 公告编号: 2018-026
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中准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审字[2018]2108号的审计报
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464,046.01元的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754,612.11元,
本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37,784,881.06元。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66,014,6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3,300,733.7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并且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
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
匹配,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